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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专栏

江西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党委班子党建工作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0-10-14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学院党委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党建工作分工责任制

1.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2.班子成员在集体讨论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如对集体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更改集体决定。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好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

3.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4.严禁“家长制”,不搞“一言堂”,不搞少数人说了算。不允许任何领导实行个人专断,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讨论表决时,必须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5.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要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大胆地、负责地、创造性地工作,努力克服困难,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

6.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在执行集体决定,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要及时沟通情况,互相配合,互相支持,自觉地、协调一致地工作。

7.除遇紧急情况外,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班子成员意见,而自行决定的,其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个人负责。

8.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三、具体职责分工

(一)党委委员、书记陶春海同志:

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治党三问”的要求,全面把握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坚持以“党建+百年名校”的理念,谋划全院党建工作思路和重要事项,亲自研究部署学院党建工作,聚精会神抓党建,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心得体会。

3. 带头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统筹专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党团干部等队伍建设,加强学院宣传思想阵地管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

4.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创新党内活动载体,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质量;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表彰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完善党建保障制度,加大党建工作投入。

5.主持召开全院党建工作会议、各党支部书记例会等,研判学院党建工作,听取情况汇报,部署党建工作任务。代表院党委向校党委报告年度党建工作;代表院党委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年度党建责任书,主持各党支部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工作。

6.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带头遵守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坚决反对“四风”,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好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体责任,定期掌握分析班子成员遵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情况。

7.主持院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督促抓好院党委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有关问题整改;每年参加联系党支部(研究生第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指导兼管和联系支部领导班子工作开展及班子建设,加强与联系党支部学生的沟通。

8.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9.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带头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讲2次以上党课;每年至少为师生讲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二)党委委员、院长平卫英同志:

1.院长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院党委有关决议,向学院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

2.协助院党委书记完成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行政工作中体现党对高校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学院的行政运作贯彻党委的决定和决议。

3.坚持运用“党建+百年名校”的理念,督促学院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职责分工,做到行政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谋划部署、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对联系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每年至少两次听取联系党支部(教工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

4.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八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坚决反对“四风”,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起表率作用。

5.参加院党委民主生活会,督促抓好校党委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有关问题整改;每年参加联系党支部(教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指导兼管和联系党支部领导班子工作开展及班子建设,加强与联系支部的教师沟通。

6.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院长和党委书记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与部分单位正职开展谈心谈话。

7.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带头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讲2次以上党课;每年至少为师生讲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8.督促学院党建经费的保障落实。

(三)党委委员、副院长金建军同志:

1.金建军同志根据工作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特别是抓好在学科建设、研究生管理和国际化办学方面的监管工作。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八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坚决反对“四风”,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3.负有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责任,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

4.参加院党委民主生活会,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院党委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有关问题整改;每年参加联系党支部(研究生第二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指导联系党支部领导班子工作开展及班子建设,加强与联系党支部师生的沟通。

5.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带头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讲2次以上党课;每年至少为师生讲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6.协助院长抓好学院基层党建经费的保障落实。

(四)党委委员、副书记黄黑平同志:

1.黄黑平同志根据工作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特别是抓好大学生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坚决反对“四风”,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3.参加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做好个人有关问题整改;每年参加联系党支部(本科生第二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指导兼管和联系党支部领导班子工作开展及班子建设,加强与联系支部的学生沟通。

4.做好学院行政人员的监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学院的制度建设,并监督学院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5. 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落实工作;积极推进党务院务公开等。

(五)党委委员、应用统计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家宇同志:

1.吴家宇同志根据工作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特别是抓好应用统计研究中心方面的监管工作。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八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坚决反对“四风”,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3.参加院党委民主生活会,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院党委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有关问题整改;每年参加联系党支部(本科生第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指导兼管和联系党支部领导班子工作开展及班子建设,加强与联系支部的学生沟通。

4.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带头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六)党委委员郭露同志:

1.郭露同志根据工作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特别是教工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对其所担任支部书记支部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运用“党建+百年名校”理念,围绕学校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全面推进“党建+百年名校”工作模式。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八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坚决反对“四风”,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3.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带头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讲2次以上党课;每年至少为学生讲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七)兼职组织员钟晴同志

1.钟晴同志根据工作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特别是做好学院学生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其联系党支部(本科生第二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运用“党建+百年名校”理念,督促指导党支部围绕学院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全面推进“党建+百年名校”工作模式。每年至少两次听取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八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坚决反对“四风”,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3.参加院党委民主生活会,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院党委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有关问题整改;每年参加党支部(本科生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联系党支部领导班子工作开展及班子建设,加强与联系党支部师生的沟通。

4.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带头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讲2次以上党课;每年至少为师生讲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中共江西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