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资格条件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47号)精神,结合《江西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办法》(江财职称字[2010]6号),从2012年起,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除具备学校条件外,还须符合省里的破格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破格晋升教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国家级政府荣誉称号(排名第一)。
破格晋升副教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政府荣誉称号(排名第一)。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