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开学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编辑:admin时间:2013-09-03 00:00:00 浏览次数:

江西财经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江财综治办〔2013〕3号
 
 

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开学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开学期间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13]45号)和《关于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13】18号)精神以及学校综治办《关于加强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江财综治办〔2013〕2号)第二阶段要求,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认识,切实把秋季开学期间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早安排,周密部署。要认真分析研判下半年学校安全工作形势,认真查找本部门安全隐患。要针对学校秋季易发各类安全事故的特点,细化新学期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好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坚决防止发生校园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确保秋季开学后学校的持续稳定。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各部门要在开学前集中力量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学工处、教务处、图书馆等相关部门要针对消防、治安、交通、食品卫生、自然灾害预防等各个方面和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教室、锅炉房、供水供电供气设施、防雷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要害部门和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一定要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进行整改,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结合秋季开学工作特点,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重点排查违规招生办学、乱收费、学生补考、学籍学历管理、催缴学费、贫困生资助、岗位设置调整、教师待遇、食堂饭菜价格与质量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集中梳理、建立台帐,归口处理、实时消账。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研究协调,列入计划抓紧解决,并及时向师生解释清楚;对重点问题要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化解措施,有应急预案。
秋季开学历来是各种违规招生办学问题引发影响学校稳定事端的高发期。各部门要立即开展一次针对违规招生办学问题的排查整改,把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能留有隐患;对一些不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学校或部门名义招生的,利用校园网等媒体及时发布消息澄清事实,并做好受骗来校学生的劝离,防止形成规模。
三、突出重点,加强防范
学校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要完善校园治安报警点,完善校园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要进一步严格门卫管理制度,控制进出学校人员,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巡查。
保卫处、学工处、教务处、宣传部、校医院和各学院要采取课堂教学、主题班会、校园网络、集体活动、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结合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和气候变化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师生普遍开展一次以预防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火灾、溺水、诈骗、传销以及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要组织师生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开学后,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紧急重点动态信息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确保信息畅通。
《关于加强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江财综治办〔2013〕2号)要求第二阶段的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于9月5日前报保卫处综治科(因故还未交第一阶段材料的部门同时补交),所报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江西财经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
 
 
 
 
 
 
 
 
 
 
 
 
 
 
 
 
 
 抄送:                                             
 江财综治办                     2013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