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会议

编辑:时间:2019-04-11 13:15:12 浏览次数:

49日下午,统计学院在315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院党委书记叶绍义、院长罗世华以及党委委员、系科级干部参与此次会议,会议由叶绍义主持。

院党委书记叶绍义首先介绍此次《干部任用条例》修改背景。为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更好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时隔五年多,中共中央对党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再次进行修订完善,表明党中央对干部选拨任用工作的高度重视。

叶绍义重点解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的四大新变化,一是改进民主推荐,对“唯票”问题“釜底抽薪”;二是改进竞争性选拔,让“唯分”倾向“偃旗息鼓”;三是完善考核方式,不能把GDP与政绩等同;四是注重老中青梯次配备,优化干部资源配置。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引导干部树立基层意识,注重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院长罗世华谈此次学习心得,“德为才之帅,才为德之资”,领导干部要做到德才兼备,方能更好服务组织。作为学院的主要领导干部,要敢于挑重担,挑得起重担,发挥“无我”精神。

会后,叶绍义对干部提出希望,希望干部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自己,积极担当,主动加压,自我完善,做一名新时代下合格的、优秀的党的干部,形成一支信仰坚定、纪律严明、担当务实的干部队伍,为学院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在场人员纷纷表态,自己作为干部定会积极担当作为,加强斗争历练,永葆斗争精神。

(编辑/统计学院 张雁南)​